到2025年,氢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0000辆,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,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-20万吨/年,
到2030年,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、清洁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,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的实现。
要求 :牵头城市人民政府要不断提升示范应用水平,加快形成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。
要求 :要合理确定示范目标,探索合理商业模式,加强燃料电池汽车运行管理,防止出现车辆闲置等现象 。
河北群:张家口,唐山, 保定、邯郸、秦皇岛、定州、辛集、雄安、乌海、上海奉贤、郑州、淄博、聊城、厦门。
河南群:郑州, 新乡, 开封, 安阳, 洛阳, 焦作, 嘉定, 奉贤, 临港, 张家口, 保定, 辛集, 烟台, 淄博, 潍坊, 佛山, 宁东。
到2023年,上海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将实现“建成30座加氢站、1000亿产业规模、推广10000辆车”目标。
2025年,上海成为全球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高地,建成运行超70座加氢站,推广燃料电池车万辆规模以上。
加快整合省内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资源,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示范区,建立燃料电池产业链。
适时在广州、深圳、深汕特别合作区试点氢燃料电池乘用车示范运行,2022年首批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。
《 北京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(2020-2025年)》
2023年前,培育3-5家国际影响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企业,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、建成加氢站37座。
2025年前,培育5-10家国际影响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企业,形成产业集群,推广1万辆、加氢站建成74座。
《 浙江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(2020-2025年)》
2025年前,招引氢燃料电池关键部件和制氢储氢企业,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近5000辆、建成加氢站50座。
2025年前,加强与上海、江苏衔接、打造环“杭州湾”氢走廊,加快形成长三角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。
2020-2023年,公交、物流、矿山等领域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3830辆以上,建成加氢站(含合建站)60座
2024-2025年,内蒙古自治区,全部将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10000辆,建成加氢站(包括合建站)90座。
2035年,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,燃料电池汽车为“三纵”,突破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支撑技术瓶颈。
攻克氢能储运、加氢站、车载储氢等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支撑技术,支持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示范运行。
《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 》出台背景 | 《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 》总体思路
《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 》主要内容 | 《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 》有关考虑
独家解读:政策调整将为氢能行业发展迎来重大利好 体现出国家对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战略布局和方向
立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础和氢气资源禀赋,延伸发展氢燃料电池车全产业链,培育和壮大氢能供给体系。
围绕氢能“制备-存储-运输-加注-应用”全产业链,加快建立多渠道的氢源供应体系,提升氢气的供应能力。
( 备注:全国各地发布的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规划,持续更新。)